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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油的使用禁忌
1.不可經常太高劑量使用,不要直接使用芳香精油原液。想達到療效,通常都要低劑量,並持續一段時間,這樣調理身體機能的效果是最好的。平時使用,濃度還是以35%爲宜;較危險的精油,則以不超過3%爲准。
2.芳香精油要避免日光照射,保存在陰涼避光處。光敏性精油不要使用在會曬到太陽之處 有些精油含有會引起光敏感的成分,使用後如果曬到太陽,皮膚會變黑,甚至引發皮膚癌。光敏性也有輕重之分,輕微的如葡萄柚,晚上低劑量使用,隔天曬到太陽沒關係。但像柑橘類精油,檸檬、佛手柑、橘子、甜橙、萊姆、歐白芷根、檸檬、馬鞭草、芫荽等,都是具有光敏性的精油。
3.不能接觸眼睛。精油濃度極高,因此不可接觸眼睛。幼兒、老年人和體弱多病者酌情減量。
4.内服須經專家或廠家的說明。品質好的精油可内服,但不是所有精油都可内服,而且坊間精油良莠不齊,如果無法判定精油好壞,最好不要口服。
5.皮膚上有傷口時,精油要避免用於傷口上,不過如果是很小的刀傷、小傷口,則可使用精油使肌膚快點愈合。
6.使用前先做皮膚測試。先調濃度3%的精油,使用在腋下或胸口,至少24小時後沒有過敏現象,才可使用精油。
7.必須稀釋。除薰衣草、茶樹精油可以以純精油使用於皮膚外,其它精油都必須加基礎油稀釋後才能使用於皮膚。
8.單一精油不可持續使用過久,同一種精油持續使用不要超過3周,要避免單方精油天天使用。相交之下,複方精油使用會比單方效果好,如果是爲了調理,可以持續使用3個月,最久不超過半年。
9.有些芳香精油不適合病患或懷孕期間婦女使用
(1)懷孕婦女:避免使用迷疊香、絲柏等。懷孕後三個月盡量不要使用洋甘菊、薰衣草、天竺葵、玫瑰等。
(2)嚴重高血壓避免使用:迷疊香;嚴重低血壓避免作用:薰衣草。
(3)哮喘病患者最好避免使用蒸汽吸入法,以免發病。
10.遇以下狀況,不可按摩
疼痛部位,關節腫脹和發炎,濕疹、牛皮癣,血栓形成、靜脈炎,骨摺、傳染性皮膚病、
皮膚感染,不明原因性腫瘤,新形成的疤痕組織,靜脈曲張的血管,内、外科急症如發高燒、嚴重高血壓、心絞痛、急性軟組織損傷等,女性經期、孕期及哺乳期,癌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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